前面那么多次,都是它来找我。
这一次是我去找它。
那天在微信上跟她聊天,聊起小时候的一些趣事。聊着聊着,我脑子里忽然起了一段旋律。
不是歌。是一段曲子——弦乐先铺开,铜管再顶上来,一层一层往上走。
好多年没听过了。可它一起头,我就知道是什么。
《围城》的片头。
我打开 QQ 音乐搜。没有。
网易云音乐也没有。翻了一圈,各家都没有。
一部那么有名的剧,一段那么有名的曲子。找不着。
那就先在脑子里放。
一放,那个冬天就回来了。
这有什么好看的
初二上学期。
家里的电视不归我。我能捞着的,就是作业做完出去站一会儿,蹭一眼算一眼。
那天我出来,我爸我妈正津津有味地看着。
我也站在那儿。
第一眼的感觉是民国的片子——一群人在路上赶路,灰头土脸,行李一大堆。
我看见了英达。又看见了陈道明,一副很痞的样子。
心想:这又有什么好看的。
我本来是打算站三分钟就回屋的。
结果站到了片尾。
语言太逗了。一句一句全是刺,还都是笑着说出来的。情节也有意思。
后来我才知道,那天我撞上的正好是整部戏里最有意思的一段——他们几个人结伴,去三闾大学上任。一路上鸡飞狗跳。
我站在客厅当中,一直到演职员表滚完,才想起来我是出来"倒水"的。
一头短发
那天我还第一次看见了吕丽萍。其实她说不上多好看。
可那时候不行。她那一头干练的短发,往那儿一站,我就挪不开眼了。
她演的孙小姐,跟方鸿渐之间那些有心的试探和打趣,一句一句来回递,谁也不肯先说破。一个初二的男生当然看不懂那是什么,只觉得有意思,觉得好看。
正好那一集,她在路上病了。
一个人躲到一边去哭。背对着人,肩膀抖了两下,很快就收住了。
收得比哭还让人难受。
我站在那儿看着,心里忽然就软了一下。
那是一种我当时完全说不出名字的感觉。怜惜这两个字,我那会儿还不会用。
好的
也是那天,我第一次听见这首曲子。
很大气,很抓人。配着剧情一点一点铺开,民国的那个味道一下就出来了。
后来我才查到,是关峡写的。
从那天起,我每天到点就出来。
我爸我妈偶尔会提示一句,说该回房间了,期末考试要来了。
我每次都答得很干脆:「好的。」
然后站在原地,巍然不动。
一个初二的孩子能有的全部反抗,大概也就这么多了——嘴上一百个配合,脚下一步不挪。
他们提了几次,后来就不提了。
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
十集,很快就到了头。
结尾我有点接不住的,是孙小姐的变化。
谈恋爱的时候那么羞涩,那么可爱。结了婚,忽然就泼辣起来了。说话一句比一句硬,眼神也变了。
我杵在客厅里直犯嘀咕。
我甚至怀疑,是不是前面哪几集我没蹭上,漏掉了什么关键的东西。
其实什么也没漏。
那部戏从头到尾讲的就是这件事。它的名字每天都在片头上滚过去,两个字,我看了十来遍,一次也没想过那是什么意思。
那年我才十四岁。
后来期末考完,电视台开始重播。我才有机会从很早的地方看起。
看着看着才发现——方鸿渐的感情经历,居然那么丰富。
雨里站着的那个人
最让我难受的,是他跟唐晓芙分手那一段。
两个人明明是相爱的。可话说到那个份上,谁也收不回来了。
然后方鸿渐就站在雨里。
不走,也不上去。就那么仰着头,望着唐晓芙那扇窗户。
雨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淌,流进领子里。他也不擦。
我初二,对感情的理解还朦朦胧胧的,说不清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
但这一幕就那么留下来了。

后来我读到杨绛写的那篇附录,说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,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。
意思大概是,钱先生觉得方鸿渐配不上她。
这个我不太同意。我到现在也还是觉得他俩挺般配的。
只是我现在大概明白钱先生为什么不肯了。
他不是嫌方鸿渐配不上。他是舍不得——嫁过去,唐晓芙就得变成孙小姐。
不嫁,她就能一直是那个样子。
其实连苏小姐都让人感慨。电视剧里的苏文纨跟小说里的描述不尽相同——李媛媛演得真好,大气,端庄,眼神里是有东西的。月光底下接吻那一段,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光。
只是她走得太早了。四十一岁。
一个人把一个角色演成了后来谁也演不出来的样子,然后自己先走了。
那年冬天,我一边替方鸿渐难受,一边心里也装着一个人。
就在隔壁班。
二楼楼梯口
初二那年期中,我考得很好。全班第三——那大概是我整个初中的高光时刻。
期末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,回到我正常的水平,十名上下。我们班高手如云,十名是个很诚实的位置。
那时候的日子是真快乐。
梳着分头,穿着中山装,浑身上下说不清哪儿不对的土气。每天在学校跟同学们打打闹闹,中间还能偷瞄两眼隔壁班的那个姑娘。上学、下课,一天能碰上那么几回。
一个少年全部的执意,大概也就在这儿了。
期末考完一周,学校让我们回去领成绩,做总结。
那天我到得比较晚。
我们初二,教室在二楼。我急急忙忙地往上爬,爬到楼梯口,一抬头——
她就在前面。
不紧不慢地走着。
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就松下来了。脚步慢下来,呼吸也慢下来。我远远地跟在她后面,小心翼翼的,生怕惊扰到她。
那天她穿着红色的上衣,运动裤。短发在风里飘着。

很多年以后我才想明白,我那时候之所以喜欢孙小姐,大概就是因为,她也留着这样一头短发。
快走到我们教室门口的时候,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。
突然回过头来。
我手里攥着一张纸,就那么愣在原地。
她也站住了,就那么看着我。
我心里那个波澜啊。
好不容易挤出一丝笑,想抬手打个招呼——声音出来的时候跟蚊子一样,小得连我自己都听不见。
大概六七秒。
然后她转回头,继续往前走了。
我又愣了一会儿,才匆匆忙忙进了教室,一路跑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。
那张纸上写的是什么,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。
回到那个冬季
三十多年以后,我们真的又坐到了一起。
喝茶,吃饭,在夜里的江边走了一段。该聊的都聊了,各自这些年走过的路,一件一件补上。
然后我们就在微信上断断续续地聊。她在国内,我在这边,中间隔着七八个小时。常常是我这边天还亮着,她那边已经过了半夜。
就是那样一个晚上,聊着聊着,那段旋律在我脑子里响了起来。
于是有了开头那一通翻找。
最后是在小红书上找着的。
万能的小红书。
我把它转了过去。没多写什么,就一句:
纪念下初二上学期你短发的样子。一首围城片头曲,回到那个冬季。
发完以后,我把曲子放着,单曲循环。
弦乐铺开。铜管顶上来。一层一层往上走。
客厅当中那个嘴上答应得好好的、脚下一步不挪的男生。躲到一边去哭、肩膀抖了两下就收住的孙小姐。雨里仰着头不肯走开的方鸿渐。月光底下的苏小姐。
还有那条走廊——一件红上衣,一条运动裤,一头在寒风里飘着的短发。
三十多年,好像什么都补上了。
补不回来的是那六七秒。
曲子放到某个地方,弦乐会忽然沉下去,只剩一个音吊在上面。
每次到那儿,我就又站在二楼楼梯口了。
手里攥着一张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