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开车出门,给家里的小狗买狗粮。
车上放着 YouTube 的歌单,一首接一首随机播。放到一半,切到了周杰伦的《稻香》。
前奏一起,我下意识看了一眼后视镜。
儿子坐在后排,低着头玩手机。我跟他说:「诶,这首歌其实很有名的,09 年还拿了台湾的金曲奖。」
他没理我。
我又说:「那年还有一首歌也特别火,叫《北京欢迎你》,奥运歌曲。当时网上有个民间排行榜,把《北京欢迎你》排第一,《稻香》排第二。」我顿了顿,「所以你看,周杰伦是千年老二。」
——我自己觉得这个梗挺好笑的。
儿子明显不感兴趣,继续低头戳他的手机。
我不死心,又补了一句:「你不是平常老哼《青花瓷》吗?周杰伦就是唱《青花瓷》的那个人。」
这时候他才抬起头:「哦,原来是他呀。」
然后又低下头去了。
对他来说,周杰伦就是「唱《青花瓷》的那个人」。
对我来说,这个名字底下压着的东西,得从北京一路数到爱尔兰才数得完。
一开始,我也嫌他做作
其实我最早对周杰伦是没什么好感的,甚至有点反感。
觉得这人太做作,臭屁。上台领个奖,「哦,不错哦」,然后摆个 pose。一股端着的劲儿。
我最早见到他本人,是在大唐电信那会儿。我们去北京移动总部办事——那时候移动主推三大品牌,神州行、动感地带、全球通,动感地带的代言人就是周董。
碰巧那天他在。一大堆人围着,我离得远,借了个望远镜往那边看。也看不太清,就看见一双小眼睛,配着一张酷酷的、谁都不搭理的脸。
我当时心里想的是:这小子,可真够拽的。
更早一点,我还在吴宗宪的《我猜我猜我猜猜猜》里见过他。那时候他根本没红,节目里就是个腼腆的小伙子,缩在一边,话都不敢大声说。
这人是个人才
不喜欢归不喜欢,他有些歌,我印象却深得不行。
2004、05 年那阵子,网上流传一个把《七里香》改了词的版本,叫《骑李湘》——一首彻头彻尾的恶搞黄歌。
我得说,改词的那个人是真有才。他不动调子,就着周杰伦原来的旋律,把一整段词全换成了荤的。最绝的是,周杰伦本来就口齿不清,唱什么都含混成一团——这一含混,那些黄词反倒听着特别像那么回事,真假难辨。
听完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这人,是个人才。
很多年以后,周杰伦大部分歌的词我都忘光了。偏偏这一首,我记得清清楚楚——还是以一种很不正经的方式记得的。
七里香算一个例外。
再就是,《稻香》。
在惠普,我才算听进去
真正把周杰伦听进去,是在惠普。
《稻香》一出来,我觉得特别有味道,于是回过头把他历年的歌一首一首翻出来听。《稻香》、《夜曲》、《听妈妈的话》——每首都有它自己的脾气。
他那种沙哑的、含混不清的发音,加上那种朦朦胧胧、你完全听不清在唱什么的劲儿,给人一种说不出的神秘感。调子其实写来写去都差不多,但就是有味道。
那阵子我整天挂着耳机。去客户现场的路上,耳机里也是周杰伦。
一辆拼出来的出租车
那时候我们在做建行的一个咨询项目。
一共就四个人。除了我,另外三个基本都是我招进来的——但我在这个项目里只是客串,挂个名。一个从大唐过来的女孩子做项目经理;老黄管功能测试,就是现在我在爱尔兰这边的老熟人;还有个姓李的小伙子,做自动化。我认领了非功能测试那一摊。项目不长,前后三个月。
最有意思的,是每天的通勤。
为了省钱,我们仨拼一辆出租车。老黄住得最远,他先打到车,半路把小李捎上,最后再绕过来接我,仨人凑齐,浩浩荡荡杀去客户现场。

车上什么都聊。一开始还有点拘谨,几趟下来就全放开了,连出租车司机都忍不住回头插两句。
有一回——具体聊到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——我一句话把小李给说毛了。
他当时气呼呼的,整张脸都沉了下来。好像是我埋汰了他的长相,又好像是埋汰了他的能力,反正现在想不起来了。那天坐车回家,他在后座上几乎要发作。
回到家,我有点后悔,给他打了个电话:「刚才那句话可能有点过分,你别往心里去。」
这小子倒是爽快,乐呵呵就原谅了我。
他也是个周杰伦迷,我们偶尔会聊几句他的歌。后来他结婚,请我们去喝喜酒。我们几个其实也没随礼,就坐下踏踏实实吃了顿饭。席间他特意带着新婚的太太过来,举杯敬了我一杯,说了四个字——
「亦师亦友。」
一把切披萨的刀
后来大家就散了。
我离开惠普之后,小李去了雅虎,接着做他的自动化测试。老黄做完建行的项目,去了爱尔兰。
那年年底,老黄回过一次国,还特意给我带了个礼物。
你猜是什么?
一把切披萨的刀。

我当时拿在手里,愣了半天。我不爱吃披萨,在北京也几乎不吃披萨——他送我这么个东西,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图什么。
老黄这人吧,在送礼这件事上,是完全没有「投其所好」这根弦的。一个典型的技术宅,脑子里只有代码,没有那些人情世故。
去年我在爱尔兰又见到他。十几年过去,基本没什么变化。还是那个老黄。
那首十二分钟的《情歌王》
说到那段日子,除了周杰伦,还有一首歌我印象也特别深。
古巨基的《情歌王》。
大概十二分钟,把几十首情歌严丝合缝地串在了一起。
我第一次听这首歌,是在我离开友邦保险、刚要加入惠普的时候。我们组在北京东城找了家卡拉 OK 厅,给我办了个欢送。
那天我点了一首《北国之春》。唱到「流水淙淙」那句,我把「淙淙」念成了「宗宗」——一个白字,当场就这么念了出来。
满屋子人笑翻了。
我臊得脸都红了。一首歌还没唱完,先因为一个白字成了全场的笑料。
也就是那天,组里的皮同学说,他要唱一首很长的歌。一上来就是这首十二分钟的《情歌王》。我听着,心想——能把这么多首歌天衣无缝地接在一起,本身也是一种本事。回去我就把它下载了下来,成了那阵子我爱听的歌之一。
话说回来,《北国之春》我其实唱得挺好的,就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,念了个白字。
我这人做事爱较真,也在乎别人怎么看我。这么一桩小得不能再小的事,能在我心里搁好多年。
才华这东西,盖不住
再后来,周杰伦又出了不少新歌。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里的《菊花台》,还有《烟花易冷》——都是顶顶经典的曲子。
我也是到这时候,才慢慢服气:周董这才华,是真盖不住的。
音乐这东西,到底是要靠天赋的。我自己唱歌还算凑合,但你要我去分辨调子、辨认 key,那是真不行;识谱能力也差。属于先天不足、后天也没补上的那一类——平时也就闷头唱两句男中音、男低音,脉脉深情一下,差不多就到顶了。
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,望远镜里看到的那张脸。小眼睛,酷酷的,拽得不行。
现在我服了——人家确实有拽的资本。
在去买狗粮的路上
现在的周董,安静多了。好久没出过新歌了。
属于他的那个年代,好像已经过去了。
而属于我们的年代,也正在一首一首老歌里,慢慢往后退。
红绿灯前,车停下来。后视镜里,儿子依然在看手机,没再抬头。《稻香》快放到最后了。
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,这个「唱《青花瓷》的那个人」,曾经塞满过他爸的耳机,也灌满过开往建行的出租车。
绿灯了。我踩下油门。
我们只是去给小狗买点吃的,一件再小不过的事。
只是这首歌一响,那辆三个人拼出来的出租车,就又满满当当地,开在了我前面。